非香港公司在港登記 | 深藍會計師
為海外公司在香港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設立營業地點提供專業登記服務。為外國企業提供文件認證、提交登記及持續法定合規支援。
深藍會計師有限公司為希望在港建立業務存在的海外公司提供專業非香港公司登記服務。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的規定,任何在香港境外成立並在本港設立營業地點的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辦理登記。我們的團隊指導外國企業完成合規過程的每個步驟——從文件認證、提交申請到持續法定義務。
無論您是開設地區辦事處的跨國企業,還是探索香港市場的成長型公司,我們協助您選擇合適的架構並確保全面符合監管要求。我們的綜合服務亦涵蓋週年申報表提交、稅務合規及當您不再需要在港業務時的撤銷登記。
什麼是非香港公司登記?
非香港公司(亦稱為海外公司或外國公司)是指在香港境外成立並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公司。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776條,該公司必須在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後一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申請登記為註冊非香港公司。
「營業地點」包括股份過戶或股份登記處、工廠、倉庫或公司透過其經營業務的任何地點。僅設有郵寄地址或電話聯絡並不一定構成營業地點——但從實體辦公室營運或經常在香港與客戶會面,則很可能觸發登記要求。
此登記通常亦稱為分公司登記,但與成立獨立的附屬公司不同。關鍵區別在於註冊非香港公司仍然是一個單一的法律實體——分公司並非獨立於其海外母公司的法律人格。
何時需要登記?
外國企業通常需要在以下情況下根據第16部進行登記:
- 分公司——海外公司希望在港以現有企業身份營運,而不成立獨立的附屬公司。
- 服務或聯絡辦事處——公司需要在港設有實體存在,用於客戶聯絡、市場推廣或行政支援。
- 地區總部——跨國企業集團設立香港辦事處以監督亞太區營運,同時將母公司保留在香港境外。
- 監管要求——某些受規管活動或合約可能要求在香港設有登記營業地點。
在決定登記為非香港公司之前,應評估成立香港註冊附屬公司是否更為合適。附屬公司提供有限責任保障,對於擬在香港積極進行貿易的公司而言,通常是較理想的架構。我們在下方提供詳細比較。
登記要求
要根據第16部登記為非香港公司,須向香港公司註冊處提交以下文件及資料:
- 公司註冊證書核證副本——公司成立所在地的公司註冊證書(或同等註冊文件)的核證真實副本,如非以英文或中文書寫,須附同核證翻譯本。
- 組織章程文件核證副本——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或同等組織章程文件),同樣須經核證及(如有需要)翻譯。
- 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每名董事及公司秘書的全名、住址及身份證明文件詳情。最少須有一名董事為個人。如公司所屬司法管轄區允許,可設法人董事。
- 授權代表詳情——公司須委任最少一名居於香港的授權代表(個人或法人團體),代表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送達。
- 在香港的註冊辦事處地址——可供送達法律文件的香港實際地址(非郵政信箱)。
- 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陳述——香港主要辦事處的地址。
所有非以英文或中文書寫的文件必須附同核證翻譯本。由公司所屬司法管轄區當局發出的文件通常須經公證或海牙認證(取決於所屬國家是否為海牙公約締約方)。我們的團隊可透過公證及海牙認證服務協調相關的認證及合法化程序。
登記流程及時間表
非香港公司的登記過程從收到所有經核證文件之日起,通常需時4至6週。時間取決於多項因素:
- 文件準備(1至2週)——從所屬司法管轄區取得公司註冊文件的核證副本、安排公證或海牙認證,以及在有需要時準備核證翻譯本。
- 表格提交(1至2天)——填妥並提交訂明表格(表格NN1——非香港公司登記申請書),連同支持文件及登記費用。
- 公司註冊處審查(3至4週)——註冊處處長審查申請及支持文件。如文件妥當,將發出登記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註冊處處長可能提出疑問或要求額外資料,這可能會延長時間表。
第16部登記不設快速處理。每份申請均須由註冊處處長審查,經核證文件的任何不足必須在登記程序繼續之前予以糾正。
分公司與附屬公司:哪種架構適合您?
在進入香港市場時,外國企業必須決定是登記為非香港公司(分公司)還是成立獨立的香港附屬公司。兩種方案各有優缺點,應審慎評估:
分公司(非香港公司登記)
- 非獨立法人實體——分公司是海外公司的一部分;母公司對分公司的所有義務承擔全部責任。
- 設立較簡單——根據第16部登記比全面成立公司所需的步驟較少,但來自所屬司法管轄區的文件認證會增加複雜性。
- 無股本要求——與香港附屬公司不同,分公司沒有最低已發行股本要求。
- 全球利潤匯報——分公司須在香港提交海外公司的全球財務報表,可能披露全球財務狀況。
- 印花稅——無需就股本繳納印花稅(因為不發行股份)。
附屬公司(香港註冊公司)
- 獨立法人實體——責任限於附屬公司的資產;海外母公司受到保障。
- 全面成立——一家完全獨立的香港公司,具有本身的董事、股東及公司秘書。
- 本地財務匯報——僅須在經審計賬目中匯報附屬公司在香港的營運,而非母公司的全球業績。
- 信譽較高——本地銀行、供應商及客戶通常偏好與本地註冊公司往來。
- 股本靈活性——可發行股份以吸引本地投資者或僱員。
在大多數情況下,對於擬積極進行貿易及持續營運的企業而言,香港註冊附屬公司是較合適的選擇。分公司架構更常用於聯絡辦事處、地區協調中心,或當海外公司希望保持統一的企業身份時。我們建議與我們的顧問討論您的具體情況,以確定最佳架構。
持續義務
登記後,非香港公司必須遵守公司條例下的持續法定義務:
- 週年申報表——在登記周年日後42天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週年申報表(表格NN3)。週年申報表確認公司的登記詳情,並須附同訂明費用。
- 經審計財務報表——在財政年度結束後的訂明期限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公司經審計財務報表(涵蓋海外公司的全球營運)連同分公司特定資產負債表的副本。賬目必須由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第122章)註冊的執業會計師進行審計。
- 利得稅報稅表——每年向稅務局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分公司須就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按標準企業稅率(16.5%)繳納香港利得稅。
- 變更通知——公司董事、公司秘書、授權代表、註冊辦事處地址、在港主要營業地點或組織章程文件的任何變更,須於一個月內通知公司註冊處。
- 商業登記——每年向稅務局續領商業登記證。
未能遵守這些義務可導致逾期提交罰款、檢控及可能導致非香港公司的登記被撤銷。我們的企業服務團隊可代表您管理所有持續合規要求。
非香港公司的稅務處理
註冊非香港公司(分公司)須就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繳納香港利得稅。香港稅制的地域原則同樣適用於分公司及附屬公司——只有香港來源利潤才須課稅。
分公司營運的主要稅務考慮因素:
- 利得稅稅率——應評稅利潤的16.5%(標準企業稅率)。與附屬公司不同,分公司不符合兩級制利得稅稅率(首200萬港元按8.25%計算)的資格,除非海外母公司沒有其他在港關聯實體申索該減低稅率。
- 總部開支——如能妥善分攤至香港分公司並有充足文件支持,部分總部行政開支可能可予扣除。
- 預扣稅——支付予海外總部的特許權使用費、利息及若干款項可能須在香港繳納預扣稅。
- 雙重課稅寬免——如海外公司所屬司法管轄區與香港訂有雙重課稅協定(DTA),分公司可能享有減低預扣稅稅率或其他協定寬免。
我們與稅務團隊緊密合作,確保您的分公司稅務合規得到妥善管理及優化。
為何選擇深藍會計師?
- AFRC註冊——我們持有會計及財務匯報局(AFRC)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書,註冊編號M0307。在AFRC名冊上核實 →
- 端到端支援——從文件認證及登記到持續合規、週年申報表提交及稅務匯報。
- 跨境專業知識——在與來自中國內地、英國、美國、BVI、新加坡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公司合作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 綜合服務——與我們的審計、稅務及會計團隊無縫協調,提供全面業務支援。
- 透明收費——固定費用報價,不設隱藏收費。我們在接受委聘前清晰列出所有成本。
常見問題
我應為海外公司在香港註冊分公司還是附屬公司?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實體——它是海外公司的延伸,母公司對所有分公司活動承擔全部責任。附屬公司是獨立註冊的香港公司,具有本身的法人資格,海外母公司的責任限於其持股。分公司設立較簡單但不提供責任保障,附屬公司需要完整註冊但提供有限責任,通常較適合持續的貿易營運。
已登記的非香港公司分公司能否轉換為香港註冊公司?
沒有直接轉換機制。您必須根據第16部終止分公司登記,然後成立新的附屬公司。我們可協助處理分公司撤銷登記及新的公司成立。
在香港登記的非香港公司是否需要經審計賬目?
需要。非香港公司必須每年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經審計的全球財務報表。
已登記的非香港公司有哪些持續提交要求?
非香港公司必須在42天內提交週年申報表、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及提交利得稅報稅表。
在香港登記非香港公司需時多久?
登記過程從提交所有所需文件起通常需時4至6週。時間取決於來自公司所屬司法管轄區的經核證文件是否完備以及公司註冊處當前的工作量。第16部登記不設快速處理,所有文件必須由註冊處審查。
非香港公司能否在香港登記代表處而非分公司?
香港公司條例下沒有獨立的「代表處」類別。任何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海外公司——包括辦事處、股份過戶或股份登記處,或任何公司透過其經營業務的地點——都必須根據第16部進行登記。如公司僅設有聯絡辦事處而不產生收入或簽訂合約,應尋求專業意見以確定是否需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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