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成立公司服務

深藍會計師有限公司為國際企業家、跨國公司及投資經理提供專業的BVI公司註冊及成立服務。英屬維爾京群島是全球最成熟、最受尊崇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在2004年BVI商業公司法(經修訂)下擁有現代化的法律框架。BVI公司提供零企業稅、不公開披露實益擁有權,以及為全球業務架構帶來無與倫比的靈活性。

憑藉超過十年協助來自香港、中國內地及亞洲各地客戶的經驗,我們的團隊處理完整的BVI公司成立流程——從名稱預留及註冊代理人委聘到成立後合規,包括經濟實質申報及持續年度維護。

成立BVI公司的好處

英屬維爾京群島提供離岸世界中最有利的公司制度之一。BVI商業公司受2004年BVI商業公司法管轄,該法提供靈活、現代化且符合國際標準的法律框架:

  • 零企業稅——BVI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獲豁免所有形式的稅項,包括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預扣稅及印花稅。取而代之的是根據法定股本繳付年度政府牌照費。
  • 無外匯管制——BVI沒有外匯管制法規。資本及利潤可以任何貨幣自由轉移,不受限制。
  • 英國普通法體系——BVI法律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為國際投資者提供熟悉的法律確定性。BVI商業法庭以高效處理公司爭議而備受推崇。
  • 完全保密——BVI在註冊代理人處備存董事及成員名冊,不對公眾開放。無需公開提交財務報表或年度賬目。
  • 無最低資本要求——BVI公司可以任何法定股本成立。不設最低繳足股本要求,為資本架構提供最大靈活性。
  • 靈活的公司架構——BVI公司可設單一董事及單一股東。同一人可同時擔任兩個職位。允許法人董事及代名服務。
  • 快速成立——BVI公司在提交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可在1至3個營業日內成立。
  • 國際認受性——BVI公司獲全球銀行、金融機構及交易對手廣泛接納,用於控股架構、投資工具及貿易營運。

BVI公司註冊要求

要成立BVI商業公司,必須根據2004年BVI商業公司法滿足以下最低要求:

  • 最少1名董事——董事可以是任何國籍的個人或法人實體。不要求董事為BVI居民。董事詳情須向註冊代理人存檔,但不對公眾開放。
  • 最少1名股東——股東可以是任何國籍的個人或法人實體。單獨的董事亦可同時為單獨的股東。現行法例不再允許無記名股份。
  • 在BVI的註冊代理人——每間BVI公司必須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委任一名持牌註冊代理人。註冊代理人備存公司的法定紀錄及註冊辦事處。我們與BVI持牌合作代理機構協調。
  • 在BVI的註冊辦事處——須設有在BVI的實體註冊辦事處地址,由註冊代理人提供。這是接收BVI金融服務委員會官方通訊的地址。
  • 公司名稱——擬議名稱須經BVI金融服務委員會(FSC)批准,並須以合規格的後綴結尾,如「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Ltd」、「Corp」或「Inc」。暗示與政府或受規管活動有關的名稱受限制。
  •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管轄公司宗旨、權力、股本及內部管理的憲章文件。一般採用標準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亦可為特定架構需要提供定制條款。

BVI公司成立流程

我們的BVI公司成立流程精簡高效。在收到完整文件及已清算資金後,大部分公司可在1至3個營業日內成立。

  1. 名稱查冊及預留——我們向BVI金融服務委員會提交擬議公司名稱供審批。應提供替代名稱,以防首選名稱不可用。
  2. 文件收集——我們收集經核證的護照真實副本、董事及股東的住址證明,以及銀行或專業推薦信。標準成立無需進行公證。
  3. 成立提交——所有文件,包括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均透過我們的持牌註冊代理人準備並提交至BVI公司事務註冊處。
  4. 公司註冊證書簽發——BVI註冊處簽發公司註冊證書,一般需時1至3個營業日。證書一經簽發,公司即依法構成。
  5. 公司套裝交付——我們交付完整的公司套裝,包括:公司註冊證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董事及成員名冊、股票證書、公司印章,以及所有文件的電子副本。
  6. 成立後合規簡介——我們提供全面的持續義務簡介,包括年度政府費用、註冊代理人費用、經濟實質評估及週年申報表提交。

標準盡職審查與加強盡職審查及合規

BVI公司須根據BVI的打擊洗錢(AML)監管框架及BVI商業公司法履行持續合規義務。必須區分標準合規與加強的經濟實質要求:

標準合規(所有BVI公司)

  • 年度政府費用——每年5月31日前向BVI金融服務委員會繳付。費用因法定股本而異,由350美元至2,500美元不等。逾期繳付會招致最高達費用50%的罰款。
  • 週年申報表——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BVI公司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9個月內向註冊代理人提交週年申報表。申報表確認公司的財務狀況(償付能力測試),但不要求提交財務報表。
  • 註冊代理人費用——年度註冊代理人及註冊辦事處服務費,一般因架構複雜程度而異,由800美元至1,500美元不等。
  • 保存財務紀錄——公司須在註冊代理人辦事處保存充足的財務紀錄,反映其交易及財務狀況。這些紀錄不向公眾提交,但須在註冊代理人要求時提供。

加強合規——經濟實質要求

2018年BVI經濟實質(公司)法(經修訂)要求從事「相關活動」的BVI公司證明在BVI擁有充足的經濟實質。相關活動包括:

  • 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
  • 融資及租賃、總部、控股公司
  • 知識產權持有
  • 分銷及服務中心

純股權控股公司(僅持有其他實體的股權並僅賺取股息及資本利得的公司)受簡化ES測試規限:必須證明在BVI有充足的註冊辦事處及管理,但無需在BVI設有實體存在或僱員。所有其他相關活動必須證明核心創收活動、實體場所(處所)、充足的營運開支及在BVI的全職合格僱員。

年度ES申報表須向BVI國際稅務局(ITA)提交。未能遵守可能招致高達200,000美元的罰款及公司可能被除名。我們協助客戶評估其BVI公司是否從事相關活動,並準備所需的ES申報。

BVI公司的常見用途

BVI公司是最靈活的離岸公司工具之一,廣泛用於以下用途:

  • 國際控股公司——持有多個司法管轄區的附屬公司,受惠於BVI廣泛的稅收協定網絡及股息豁免預扣稅。
  • 知識產權持有——持有及許可專利、商標、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資產,能夠將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集中於零稅率司法管轄區。
  • 投資工具——透過BVI工具架構私募股權、風險投資及房地產投資,在資本架構及投資者安排方面提供靈活性。
  • 資產保護——在擁有完善資產保護立法的司法管轄區持有高價值資產,如房地產、遊艇、飛機及金融投資。
  • 貿易及商業營運——在國際貿易交易中作為中介商,利用無外匯管制及可以任何貨幣開具發票的靈活性。
  • 合資企業工具——設立共同擁有的BVI公司,作為來自不同國家的當事方之間國際合資企業的中立司法管轄區。

對於考慮多個離岸架構的客戶,我們亦提供其他離岸公司註冊服務,包括塞舌爾、開曼群島、薩摩亞及德拉瓦州LLC。

BVI公司的持續義務

維持BVI公司的良好信譽須注意以下年度義務:

  • 年度政府牌照費——每年5月31日前到期。逾期繳付(6月30日後)招致10%罰款;9月30日後罰款增至50%。連續兩年未繳付費用的公司可能被從登記冊中除名。
  • 註冊代理人續期——年度續期註冊代理人及註冊辦事處服務。我們與BVI持牌代理機構協調,確保服務連續性。
  • 週年申報表提交——所有BVI公司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9個月內向註冊代理人提交週年申報表,確認償付能力並提供基本財務信息。此申報表不對公眾提交。
  • 經濟實質申報——如公司從事相關活動,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12個月內向BVI國際稅務局提交年度ES申報表。我們評估ES是否適用並準備申報。
  • 變更通知——董事、股東、註冊辦事處或組織章程文件的任何變更,須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註冊代理人。

對於需要合規支援的現有BVI公司,我們提供專門的經濟實質報告提交週年申報表提交服務。

BVI公司在香港及中國的考慮因素

我們許多在香港及中國內地的客戶使用BVI公司作為其國際企業架構的一部分。主要考慮因素包括:

  • 香港控股架構——BVI公司通常用作香港營運附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此架構在維持香港營運層面的低稅率制度的同時,提供最終實益擁有人的保密性。
  • 中國投資——BVI公司在歷史上曾用於透過香港中介持有中國投資(「BVI→HK→中國」架構),但近期中國對間接轉讓的稅務處理變更(7號公告)要求審慎架構設計,以避免預期之外的稅務責任。
  • 香港資產持有——如我們在常見問題中所述,BVI公司可在香港持有房地產,但須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BSD),且如公司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須登記為非香港公司。
  • 銀行開戶——我們協助客戶在香港、新加坡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為其BVI公司開設公司銀行賬戶。銀行一般要求經核證的成立文件、董事/股東身份證明,以及清晰的業務目的及資金來源說明。

常見問題

BVI公司是否免稅?

是,BVI商業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獲豁免所有稅項,包括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預扣稅及印花稅。BVI公司不繳納稅款,而是根據其法定股本向BVI金融服務委員會繳付年度政府牌照費。此零稅率制度是BVI公司成為全球最受歡迎的離岸工具的主要原因,目前有超過400,000間活躍公司註冊。

我可否為BVI公司開設銀行賬戶?

可以,BVI公司可在香港、新加坡、瑞士、英國及其他國際銀行中心開設公司銀行賬戶。然而,由於加強的KYC及AML要求,銀行一般要求經核證的公司註冊證書副本、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董事及股東身份證明(護照)、住址證明,以及詳細的業務計劃,說明資金來源及預期交易量。我們透過準備所需文件、安排核證副本及與銀行合作夥伴聯絡以簡化流程,協助客戶開設銀行賬戶。

BVI公司是否需要提交賬目?

根據BVI商業公司法,BVI公司無需向BVI金融服務委員會或任何公眾登記冊提交年度財務報表或賬目。然而,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BVI公司須在財政年度結束後9個月內向註冊代理人提交週年申報表。週年申報表確認公司的財務狀況(償付能力),但不要求提交財務報表。此外,公司須在其註冊代理人辦事處保存充足的財務紀錄。這些紀錄不對公眾開放。如公司根據2018年BVI經濟實質(公司)法從事相關活動,亦須提交年度經濟實質申報表。

什麼是經濟實質?我的BVI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經濟實質法規?

根據2018年BVI經濟實質(公司)法,經濟實質要求適用於從事該法定義的「相關活動」的BVI公司。相關活動包括銀行、保險、航運、基金管理、融資及租賃、總部營運、控股公司活動、知識產權持有,以及分銷和服務中心。純股權控股公司(被動持有股權投資)受簡化ES測試規限,僅須證明在BVI有充足的註冊辦事處及管理。所有其他相關活動必須證明核心創收活動、實體存在(處所)、充足的營運開支及在BVI的全職合格僱員。必須提交年度ES申報表,未能遵守可招致重大罰款。我們建議所有BVI公司擁有人完成ES評估,以確定其申報義務。

BVI公司能否在香港持有房地產?

可以,BVI公司可合法在香港持有房地產。然而,如公司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必須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6部)登記為非香港公司。BVI公司購買香港物業須繳付統一稅率15%的買家印花稅(BSD)(2025/2026年度),且不符合香港居民個人享有的較低印花稅率。此外,如BVI公司購入住宅物業,可能受新住宅印花稅(NRSD)制度規限。在使用BVI公司架構進行香港物業投資前,應獲取專業稅務及法律意見。

業務架構應選用BVI公司還是香港公司?

BVI公司在BVI免稅、無需公開提交賬目、不要求年度審計,並提供實益擁有權的最高保密性——非常適合國際控股架構、資產保護及投資工具。香港公司須就香港來源利潤繳納香港利得稅(首200萬港元利潤8.25%,其後16.5%),須每年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經審計財務報表,並設有可供公眾查閱的登記冊(包括董事及股東)。香港公司較適合具有活躍本地或地區營運的業務,而BVI公司較適合被動控股、國際投資及離岸財富架構設計。許多跨國集團同時使用兩者:BVI公司作為最終控股實體,香港公司作為營運附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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