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控制人服務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所有香港公司均須備存一份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以識別對公司擁有重大控制權的個人。SCR制度於2018年3月1日全面生效,要求公司識別、記錄並維護其重要控制人(亦稱為重大控制權人PSC)的資料。違規可能導致失責高級人員面臨罰款及監禁。

SCR登記冊設置及首次存檔

  • 識別及分析對公司擁有重大控制權的個人
  • 依據《公司條例》要求編製初始SCR登記冊
  • 確定重大控制權門檻(25%以上擁有權、投票權、董事會控制權)
  • 法定擁有人與實益擁有人分析及文件記錄
  • 將SCR登記冊備存於公司註冊辦事處或SAIL地址

指定代表委任

  • 根據第622章評估指定代表要求
  • 委任文件及公司註冊處通知
  • 為執法及監管機構設立聯絡點
  • 替代指定代表安排以確保業務連續性

SCR登記冊維護及更新

  • 作為合規週期一部分進行年度SCR審查及更新
  • 與重要控制人持續溝通以驗證資料準確性
  • 重要控制人變更通知及登記冊更新
  • 為監管審查提供SCR登記冊審計追蹤文件

公司查冊及審查合規

  • 處理授權人士公司查冊要求的程序
  • 為執法及監管機構審查準備回應
  • 根據第622章附表5C處理受限制資訊
  • SCR審查記錄維護及報告

常見問題

誰符合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的資格?

重要控制人是指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超過25%股份或投票權、有權委任或罷免大多數董事會成員、或以其他方式對公司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權的個人。符合這些標準的法律實體也必須記錄。

不備存SCR登記冊的罰款是多少?

每位失責高級人員(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可被處以最高HK$25,000罰款,持續失責每天另加HK$700罰款。更嚴重的是,提供虛假資料或不遵從審查要求,可被判處最高2年監禁。

每間香港公司都需要備存SCR嗎?

是的,所有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香港公司均須備存SCR。上市公司因根據證券法律備存類似登記冊而獲豁免。擔保有限公司也必須遵守,除非獲特別豁免。

我可以將SCR存放在審計師辦公室而非註冊辦事處嗎?

SCR必須備存於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或香港的單一替代查閱地點(SAIL)。雖然會計師行不能代您持有登記冊,但我們可以協助您在所選地點設置及維護登記冊的內容。

SCR應多久更新一次?

SCR應至少每年審查一次,並在公司擁有權結構、持股或控制安排發生變更時隨時更新。我們建議在週年申報的同時審查SCR,以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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