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註冊服務

當香港公司不再需要時,應向公司註冊處正式撤銷註冊,以避免持續的合規義務、罰款及董事責任。撤銷註冊過程涉及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將公司從登記冊中剔除,這需要稅務局(IRD)確認沒有未解決的稅務事宜。我們管理整個撤銷註冊過程——從初步評估到公司解散。

撤銷註冊資格評估

  • 審查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及償還債務的能力
  • 確認公司不涉及任何法律程序
  • 評估未完成的稅務申報及稅務負債
  • 核實股東及董事同意
  • 就撤銷註冊或成員自願清盤哪種方式更合適提供建議

稅務局稅務清繳申請

  • 準備停止營業通知書(IR Form CESS)
  • 提交截至停止營業日期的未完成利得稅報稅表
  • 申請稅務局同意撤銷註冊(IR Form IR1263)
  • 與稅務局協調解決任何未決的稅務查詢
  • 獲取稅務局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

公司註冊處申請

  • 準備及提交NDR1表格(撤銷註冊申請)
  • 憲報公告及通知債權人和成員
  • 回應反對期內提出的任何反對
  • 監控憲報公告及解散確認

解散後事宜

  • 解散前將剩餘資產分配給股東
  • 協調銀行賬戶關閉
  • 公司記錄保存建議(根據《公司條例》保存7年)
  • 解散後董事的責任及可能的恢復註冊程序

常見問題

香港公司撤銷註冊需要多長時間?

撤銷註冊過程從申請到解散通常需時6至9個月。稅務局發出稅務清繳約需1至3個月,其後公司註冊處進行憲報公告反對期(3個月),公司才正式解散。

剔除香港公司有什麼要求?

公司必須有償付能力(能夠全額償還債務)、不涉及任何法律程序、不持有任何香港物業、全體成員同意撤銷註冊,且公司沒有未清償的稅務負債。公司還必須提交所有未完成的週年申報表及稅務申報。

我可以撤銷從未交易的公司註冊嗎?

可以,休眠公司即使從未交易也可以撤銷註冊。然而,公司仍必須提交未完成的週年申報表並從稅務局獲得稅務清繳。稅務局將確認沒有發出稅務申報表或所有申報義務已履行。

撤銷註冊後公司資產會如何處理?

在撤銷註冊之前,所有剩餘資產必須分配給成員。解散後剩餘的任何資產將歸屬於香港政府作為無主財物(bona vacantia)。前成員可在指定期限內向政府申請歸還資產。

已撤銷註冊的公司可以恢復嗎?

可以,已撤銷註冊的公司可根據《公司條例》第765條通過法院命令恢復至登記冊。恢復申請可在解散後20年內提出。這通常在發現未披露的資產或需要對公司提起法律程序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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